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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新锐(00065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654 |
基金名称 |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商新锐 |
基金简称拼音 | HSXR |
设立日期 | 2014-07-24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469095325.0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4]441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2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锐产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质地优秀的新锐产业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
业绩比较基准 | 35.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6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14]441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6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2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2017年9月4日起,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7年9月4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7年9月4日起,持有最低限额调整为1份。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5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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