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成长之星(000418)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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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成长之星(0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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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成长之星(000418)

景顺成长之星(000418)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0418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成长之星
基金简称拼音 JSCZZX
设立日期 2013-12-13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35770185.5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2月10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深度挖掘具备未来增长潜力的产业趋势和受益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将不超过2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业绩比较基准 90.0%×沪深300指数+10.0%×中证全债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6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2月10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4年12月8日起,首次单笔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单次最低限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自2014年12月8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4年3月14日起,最低保有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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