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量化C(00031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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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量化C(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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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量化C(000313)

华安量化C(00031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0313
基金名称 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华安量化C
基金简称拼音 HALHC
设立日期 2013-09-27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15917432.8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3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65号)和2013年8月28日《关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758号)准予注册,自2013年9月2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优化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3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65号)和2013年8月28日《关于华安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3】758号)准予注册,自2013年9月2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自2015年3月18日起,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8月28日起将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追加申购(含定投)最低金额由100元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2015年12月14日起,最低赎回份额、单笔最低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2015年12月14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的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2015年3月18日起,单个交易账户持有份额最低保留余额调整为10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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