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消费100指数C(01077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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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消费100指数C(01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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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消费100指数C(010772)

天弘消费100指数C(01077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0772
基金名称 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天弘消费100指数C
基金简称拼音 THXF100ZSC
设立日期 2020-12-3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64106406.48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0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9号)。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止。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优化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国证消费1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0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9号)。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止。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及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10元。通过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及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21年4月12日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及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4月12日起,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1年4月12日起,最低持有调整为1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0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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