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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300研究(00017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176 |
基金名称 | 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300研究 |
基金简称拼音 | JS300YJ |
设立日期 | 2014-12-2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361684811.9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18日证监许可[2013]363号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力求对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精选个股策略增强并优化指数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4月18日证监许可[2013]363号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通过代销机构或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万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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