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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证券红利(9700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70015 |
基金名称 | 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申万证券红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SWZQHL |
设立日期 | 2021-01-1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89158244.3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1月19日起,《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集合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通过把握中国经济增长所带来投资机会,重点投资于高增长、低估值、具备较好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不包含港股)、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交易;不可以参与融券交易,不得将其持有的股票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占集合计划资产的0%-95%);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集合计划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
业绩比较基准 | 4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6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个会计年度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1次,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个会计年度累计分配金额不得低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70%。若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集合计划由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自2021年1月19日起,《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原《宏源证券宏源3号红利成长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的集合计划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及现金管理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人单笔申购及后续追加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70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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