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能源(400015)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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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源(400015)

累计净值

东方新能源(400015)

东方新能源(400015)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400015
基金名称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新能源
基金简称拼音 DFXNY
设立日期 2018-06-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5482363.54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6月21日起,《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下同)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与新能源汽车主题相关的行业及上市公司的证券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20.0%×活期存款利率+80.0%×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6月21日起,《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每次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400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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