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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双利A(18002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80025 |
基金名称 | 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银华双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YHSLA |
设立日期 | 2010-12-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582368616.8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377号文核准募集。将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使投资者当期收益最大化,并保持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正回购、逆回购、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同时,本基金可以投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工具,但合计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信用债券指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40.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60.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全价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0]1377号文核准募集。将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首笔认购和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笔追加认购和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5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7月26日起,本基金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6年7月26日起,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80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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