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惠民A(16680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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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民A(16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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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民A(166803)

浙商惠民A(16680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6803
基金名称 浙商惠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浙商惠民A
基金简称拼音 ZSHMA
设立日期 2020-04-29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79608207.38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0日证监许可【2019】2439号文《关于准予浙商聚潮多策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0.0%×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20日证监许可【2019】2439号文《关于准予浙商聚潮多策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家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6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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