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300(16680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182 0 0

所属行业:

净值

浙商300(166802)

累计净值

浙商300(166802)

浙商300(16680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6802
基金名称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浙商300
基金简称拼音 ZS300
设立日期 2018-08-2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0207939.56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8月20日起,《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优化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严格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8月20日起,《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自2019年3月18日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6802.html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