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信诚周期(1655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16 |
基金名称 |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信诚周期 |
基金简称拼音 | XCZQ |
设立日期 | 2012-05-0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8485543.3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1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2011]1952号文批准。自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4月18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对本基金进行基金类别及基金名称的变更,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也相应更新。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深入分析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联动特点,动态调整行业及个股配置比例,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1年12月12日证监许可[2011]1952号文批准。自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4月18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3日起,对本基金进行基金类别及基金名称的变更,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也相应更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场外认购、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网上交易平台本基金认购及申购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场内认购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万份基金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19年12月3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自2019年1月14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16.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