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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商品(1655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5513 |
基金名称 |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信诚商品 |
基金简称拼音 | XCSP |
设立日期 | 2011-12-20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4854543.9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11]1477号文批准。自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2月14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配置商品类相关资产,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exchange traded fund,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因此,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以商品主题投资为主,因此,投资于商品类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就基金合同而言,商品类基金是指业绩比较基准中90%以上为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的基金。商品主要指能源、贵金属、基础金属及农产品等大宗商品。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十二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1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11]1477号文批准。自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2月14日,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资全球商品类基金,商品价格具有较高的波动性,因此,本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网点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业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自2019年3月2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和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2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进行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5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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