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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福100(16122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227 |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福100 |
基金简称拼音 | GTRF100 |
设立日期 | 2015-08-1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645807269.2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深证100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下同)、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深证100指数(价格)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国投瑞银瑞福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三年分级运作期将于2015年8月13日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场外代销机构申购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自2015年9月28日起,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0年9月23日起,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20年9月23日起,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0年9月23日起,基金的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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