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创业板(16022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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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创业板(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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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创业板(160223)

国泰创业板(16022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60223
基金名称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泰创业板
基金简称拼音 GTCYB
设立日期 2016-11-11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25752502.31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1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创业板指数(价格)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1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场外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场、内外申购本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8年7月12日起,场外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8年7月12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场外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若保留的基金单位余额不低于100份,则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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