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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绩优(0059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903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绩优 |
基金简称拼音 | TDJY |
设立日期 | 2018-06-1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1312283.8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63号文注册。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紧跟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符合绩优增长特征的上市公司投资机遇,基于类别资产配置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本基金界定的“绩优增长”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界定的“绩优增长”股票具有以下特征:上市公司具有产业核心性,属于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所属行业具有改善明确性,即该行业出现了技术进步、政策变化等积极的变化;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对整个行业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股票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率由低到高排序,处于行业排名前30%;股票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50.0%×中证全指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63号文注册。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网上直销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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