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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裕鑫C(00419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197 |
基金名称 | 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泓德裕鑫C |
基金简称拼音 | HDYXC |
设立日期 | 2017-05-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2414.7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8日证监许可[2016]848号文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13日机构部函[2017]344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7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权证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8日证监许可[2016]848号文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2月13日机构部函[2017]344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募集期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7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官方微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微信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7年8月1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均调整至1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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