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鑫益C(002147)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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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益C(0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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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益C(002147)

长安鑫益C(002147)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2147
基金名称 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长安鑫益C
基金简称拼音 CAXYC
设立日期 2016-02-2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415561235.81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8月28日证监许可[2015]2018号文注册。自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均: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动态配置固定收益类和权益类资产,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15.0%×沪深300指数+85.0%×中债-综合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证监会2015年8月28日证监许可[2015]2018号文注册。自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均: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销售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在销售机构的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7年4月6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申购及追加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10元整。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4月6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每笔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4月6日起,最低账面份额限制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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