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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300增强C(00101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1016 |
基金名称 | 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夏300增强C |
基金简称拼音 | HX300ZQC |
设立日期 | 2015-02-10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9554107.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4]147号文核准、机构部函[2015]70号确认。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设置投资比例限制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适度参与其他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相关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
业绩比较基准 | 95.0%×沪深300指数+1.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4]147号文核准、机构部函[2015]70号确认。本基金自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2月6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申购,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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