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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收益A(00081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810 |
基金名称 | 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富国收益A |
基金简称拼音 | FGSYA |
设立日期 | 2014-10-2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88851469.3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8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2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期权、优先股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期权、优先股的投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0.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87号文注册。本基金自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24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自2017年1月24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变更为10.0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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