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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新动力(00055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550 |
基金名称 | 广发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新动力 |
基金简称拼音 | GFXDL |
设立日期 | 2014-03-1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74230584.9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6号文批准。本基金将自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1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的方向和脉络,投资于新经济周期中具备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积极把握由此带来的获利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期权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80.0%×沪深300指数+1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26号文批准。本基金将自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14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基金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直销机构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自2015年1月16日起,本基金申购、追加申购、转换转入起点调整为10元。自2019年4月2日起,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数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4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4年12月23日起,本基金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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