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达A(000507)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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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达A(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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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达A(000507)

泰达宏达A(000507)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0507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泰达宏达A
基金简称拼音 TDHDA
设立日期 2014-03-0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423486535.31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24号文核准。自2014年2月7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中期票据、以及经过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正回购、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债券、正回购、逆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10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2%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24号文核准。自2014年2月7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机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进行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中心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自2015年4月20日起,本基金在公司官方网上直销、淘宝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平台首次最低申请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月23日起,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8月21日起,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1月23日起,保留的份额不足1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赎回时或赎回后,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份额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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