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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稳定增利(00006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0064 |
基金名称 | 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大摩稳定增利 |
基金简称拼音 | DMWDZL |
设立日期 | 2013-06-2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24607642.1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99号文核准,自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21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如遇市场情况急剧变化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0.0%×两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时,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99号文核准,自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21日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2013年7月1日起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限制调整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调整为100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万元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0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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