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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潜力H(96002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960021 |
基金名称 | 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H类 |
基金简称 | 国富潜力H |
基金简称拼音 | GFQLH |
设立日期 | 2016-02-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4462.4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公司决定对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进行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互认基金 |
投资目标 | 注重基金资产长期增值,投资未来收益具有成长性和资产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投资者赚取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以及存托凭证;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价格下跌风险较低、上涨空间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该部分的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10.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85.0%×MSCI中国A股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获取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同类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公司决定对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份额类别设置进行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中国大陆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交易每次人民币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柜台首次人民币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人民币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自2019年12月31日起,调整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0.0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2月31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该类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设最低份额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960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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