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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稳定增利C(53000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30008 |
基金名称 |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建信稳定增利C |
基金简称拼音 | JXWDZLC |
设立日期 | 2008-06-2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969233048.5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08]50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6月20日进行发售。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动式管理债券组合,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长基础上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券类品种。本基金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08]50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自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6月20日进行发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每次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自2014年3月18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限额调整为100元整。2015年8月6日起,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15年8月6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自2014年3月18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调整为10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16年2月15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自2014年3月1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取消。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30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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