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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领航(51915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9158 |
基金名称 | 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新华领航 |
基金简称拼音 | XHLH |
设立日期 | 2013-09-1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757627065.1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05号文准予注册,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9月6日(含周六、周日),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把握整体市场和行业中的趋势机会,精选具有盈利增长趋势以及股票价格趋势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投资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8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05号文准予注册,在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9月6日(含周六、周日),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申购的最低为500元,单笔追加认购/申购最低为500元;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认购/申购的最低为10,000元,追加认购/申购为5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申购的最低为1,000元。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申购为500元,最低追加认购/申购为500元,同时每笔认购/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自2020年12月25日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9月9日起,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2月20日起,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2月20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9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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