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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龙头ETF(51019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510190 |
基金名称 | 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龙头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ALTETF |
设立日期 | 2010-11-18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30345823.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3号文批准。自2010年10月25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进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新股(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上证龙头企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3号文批准。自2010年10月25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进行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份额必须在1,000,000份(含1,000,000份)以上。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万份。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的最小赎回单位为5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2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10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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