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港股通A(501301)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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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港股通A(5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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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港股通A(501301)

华宝港股通A(501301)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501301
基金名称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基金简称 华宝港股通A
基金简称拼音 HBGGTA
设立日期 2017-04-2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311438053.19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根据2017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58号)注册募集。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LOF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根据2017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58号)注册募集。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场外认购、申购时,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和其他销售机构每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00元。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单笔认购、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认购、申购金额必须为1元的整数倍。自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元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至10份。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至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10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50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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