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强债A(395011)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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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强债A(3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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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强债A(395011)

中海强债A(395011)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395011
基金名称 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中海强债A
基金简称拼音 ZHQZA
设立日期 2011-03-23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400948235.54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15号文核准,自2011年2月28日起至2011年3月18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充分重视本金长期安全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品种。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将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90.0%×中债-总指数+10.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红利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515号文核准,自2011年2月28日起至2011年3月18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为10,000元。通过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元;通过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为10,000元。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的限制。自2014年12月10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和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调整为10元。2020年3月6日起,最低申购及追加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5年3月6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相应调整为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5年3月6日起,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39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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