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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1625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2511 |
基金名称 |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联安双佳 |
基金简称拼音 | GLASJ |
设立日期 | 2015-06-0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21251633.7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场内申购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21年3月25日起,本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和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5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5日起,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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