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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油气A(1624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2411 |
基金名称 | 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油气A |
基金简称拼音 | HBYQA |
设立日期 | 2011-09-29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73243682.4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130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3日。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以美元资产计价)。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S&P Oil & Gas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Select Industry Index),该指数是基于标普全市场指数(S&P Total Markets IndexTM)的精选子行业指数之一,选择在美国主要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等)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采掘和生产等上游行业的公司为标的,采用等市值加权的方法计算。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1)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2)跟踪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等;(3)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跟踪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的公募基金、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130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3日。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美国股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预期风险较高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内最低认购1000份,超过1000份应为1000份整数倍。首笔场外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和申购最低金额10万元,场内或场外办理申购时,直销e网金、代销机构代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首笔申购和追加申购每笔金额不低于1000元。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2013年9月6日起首次申购最低下调至100元。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至10份。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至10份。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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