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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消费(16121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213 |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投消费 |
基金简称拼音 | GTXF |
设立日期 | 2010-12-1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47019303.9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79号文批准,自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实现对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新股、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备选成份股票的市值加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轧差合计值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最少一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79号文批准,自2010年11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认购、申购首次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其它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申购最低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1,000元。在深交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网上直销的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100元,追加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场内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4年9月9日起,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场外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0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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