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易方达岁丰(1611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115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岁丰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SF |
设立日期 | 2010-11-0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679114943.7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58号文批准。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9日,场内场外同时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债券品种,力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持续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4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开放期内,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债券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封闭期内,每年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12次,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开放期内,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58号文批准。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19日,场内场外同时募集。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场外首次、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认购为5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时,每笔最低认购为1,000份。场外申购时,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万元,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场内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限制为1份,同时必须是整数份额。自2015年10月21日起,直销中心单笔最低赎回、转换转出限额均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自2015年10月21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额调整为10份。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115.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