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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新天锋(1610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1019 |
基金名称 | 富国新天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富国新天锋 |
基金简称拼音 | FGXTF |
设立日期 | 2019-02-2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0803841.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2月20日起,《富国新天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权证,但可持有因可转债与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2月20日起,《富国新天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1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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