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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价值(1602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60215 |
基金名称 |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国泰价值 |
基金简称拼音 | GTJZ |
设立日期 | 2010-08-1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276858197.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7年2月23日起,本基金更名为“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30号文核准。本基金将自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8月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LOF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依据价值投资经典指标,投资于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其中,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沪深300指数+4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17年2月23日起,本基金更名为“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30号文核准。本基金将自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8月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中等的产品。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时,投资者以份额申请,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应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场内或场外办理申购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7月18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0元。自2017年11月6日起,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6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6年9月28日起,单笔赎回最低份额调整为100.00份;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6日起,若某投资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若某投资人在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剩余部分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60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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