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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创业板ETF(15995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59957 |
基金名称 | 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夏创业板ETF |
基金简称拼音 | HXCYBETF |
设立日期 | 2017-12-08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778456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4日证监许可[2016]1414号文准予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7]1940号文确认。本基金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30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ETF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通常情况下,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创业板指数(价格)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4日证监许可[2016]1414号文准予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7]1940号文确认。本基金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30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场内申购,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场外申购,每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30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场内: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场外:每次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为300万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30000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场外份额余额不足300万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59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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