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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景气(12100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121002 |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投景气 |
基金简称拼音 | GTJQ |
设立日期 | 2004-04-29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96549531.1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3月25日至2004年4月2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每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财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预期行业平均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的行业,包括政策景气行业和经济景气行业。前者是指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后者是指由经济与行业周期变化、产业结构升级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 本基金所称行业先锋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盈利稳定成长、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绩优股票,包括先锋价值股和先锋成长股。 先锋价值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预期股息回报率较高、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股票;先锋成长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具有良好的盈利成长性和合理市盈率的股票。 先锋价值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即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预期股息回报率和1/预期动态市盈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先锋成长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主营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主营利润预期增长率、经营性净现金预期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75.0%×沪深300指数+2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
基金历史 |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3月25日至2004年4月27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每笔认购、申购最低金额:1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代销网点投资者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代销网点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在直销中心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自2014年9月9日起,在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0年9月23日起,场外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3月22日起,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0.01份;自2020年9月23日起,基金的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单位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3月22日起,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0份;2020年9月23日起,基金的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相应调整为0份;2018年12月12日起,场外账户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10份;单位余额不足100份的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2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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