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互联网(100055)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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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互联网(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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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互联网(100055)

富国互联网(100055)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100055
基金名称 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富国互联网
基金简称拼音 FGHLW
设立日期 2011-07-13
基金类型 其他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373393520.86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证监会2011年5月6日证监许可[2011]666号文核准募集。自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0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QDII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科技互联网主题相关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产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全球科技互联网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境外市场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80.0%×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人民币)+10.0%×中证互联网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证监会2011年5月6日证监许可[2011]666号文核准募集。自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1年7月8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20日起将本基金更名为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本基金代销机构接受的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公司网上交易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自2013年8月22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0元。自2015年9月9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自2018年8月14日起,代销与直销网上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0.01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8年8月14日起,基金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8年8月14日起,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10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100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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