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增长(07000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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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增长(0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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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增长(070002)

嘉实增长(07000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70002
基金名称 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增长
基金简称拼音 JSZZ
设立日期 2003-07-0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945335227.25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6月2日到2003年7月2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基金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最低购回份额1000份。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 100万元 100万以上(含) 500万元
以下 -500万元(含) 以上
嘉实稳健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增长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债券 0.6% 0.5% 不高于0.4%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00万元以下 1.5% 0.8%
100万元(含)-500万元 1.2% 0.6%
500万元以上(含) 1.0% 0.5%
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年之内 0.5% 0.3%
1年(含)-2年 0.25% 0.15%
2年(含)以上 0 0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以获取未来资本增值的机会,并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同时通过分散投资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限于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债券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在流通市值占市场后50%的上市公司中寻找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投资于中、小市值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股票部分的80%。
业绩比较基准 40.0%×中债-总指数+60.0%×巨潮小盘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
基金历史 系列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7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3年6月2日到2003年7月2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基金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1000元,最低购回份额1000份。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 100万元 100万以上(含) 500万元
以下 -500万元(含) 以上
嘉实稳健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增长 1% 0.8% 不高于0.6%
嘉实债券 0.6% 0.5% 不高于0.4%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00万元以下 1.5% 0.8%
100万元(含)-500万元 1.2% 0.6%
500万元以上(含) 1.0% 0.5%
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嘉实稳健/嘉实增长 嘉实债券
1年之内 0.5% 0.3%
1年(含)-2年 0.25% 0.15%
2年(含)以上 0 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长期系统性风险控制目标为:基金份额净值相对于基金业绩基准的β值保持在0.5至0.8之间。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2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追加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赎回/转换最低起点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最低持有份额起点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7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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