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恒生科技A(012348)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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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恒生科技A(0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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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恒生科技A(012348)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2348
基金名称 天弘恒生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
基金简称 天弘恒生科技A
基金简称拼音 THHSKJA
设立日期 2021-07-06
基金类型 其他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116851343.8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21]154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QDII基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市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恒生科技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恒生科技指数为跟踪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等。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中国存托凭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以及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针对境内市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境内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境外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境外金融衍生品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恒生科技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4月28日证监许可[2021]154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被动管理的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元。通过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00元。通过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1.00元。通过直销中心(不含网上直销系统)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0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10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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