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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鑫锐A(01230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304 |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浦银鑫锐A |
基金简称拼音 | PYXRA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21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5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中证小盘500指数+80.0%×中证全债指数+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21年4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51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0.1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0.1元。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电子直销渠道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1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不设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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