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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尊颐养老目标(01203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2038 |
基金名称 | 银华尊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银华尊颐养老目标 |
基金简称拼音 | YHZYYLMB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31日证监许可【2021】109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既定的目标风险水平约束下,通过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基金的波动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期货基金、黄金ETF,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其中,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3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
业绩比较基准 | 25.0%×沪深300指数+75.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31日证监许可【2021】109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2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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