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能源A(01151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148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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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新能源A(0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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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新能源A(011512)

天弘新能源A(01151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1512
基金名称 天弘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天弘新能源A
基金简称拼音 THXNYA
设立日期 2021-04-0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14490166.5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1年1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号)。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止。本基金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于2021年1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号)。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7日止。本基金通过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及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元。通过公司直销网点(不含网上交易)的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及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或追加申购各类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通过直销中心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0份,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赎回份额不得少于1份。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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