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新华行业龙头(01145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11457 |
基金名称 | 新华行业龙头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新华行业龙头 |
基金简称拼音 | XHHYLT |
设立日期 | 2021-03-24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4943047.8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1]159号文准予注册。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9日(含周六、周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的资产配置基础上,把握整体市场和各行业中的投资机会进行行业配置,并重点投资于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投资于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的股票资产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最高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中债-总指数+75.0%×沪深300指数+1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进行基金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1]159号文准予注册。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9日(含周六、周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457.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