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兴海(011152)

基金4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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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兴海(0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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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兴海(011152)

国富兴海(01115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1152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兴海
基金简称拼音 GFXH
设立日期 2021-03-3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435528059.9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根据2020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6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在严控组合风险及考虑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50.0%×沪深300指数+30.0%×中债-综合指数+20.0%×恒生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根据2020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富兰克林国海兴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65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1年3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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