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裕C(01105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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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弘裕C(01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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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弘裕C(011053)

鹏华弘裕C(01105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11053
基金名称 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鹏华弘裕C
基金简称拼音 PHHYC
设立日期 2021-02-0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55485311.21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2020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7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01月20日起至2021年02月02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永续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在本基金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15.0%×沪深300指数+80.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5.0%×恒生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2020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7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自2021年01月20日起至2021年02月02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本基金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最低持有份额(份) 0.01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账户最低余额为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11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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