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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创新精选C(00986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9868 |
基金名称 | 工银瑞信创新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工银创新精选C |
基金简称拼音 | GYCXJXC |
设立日期 | 2020-09-10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6958392.2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30日证监许可[2020]1314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采用积极主动、分散化投资的投资策略,在合理控制的风险限度内,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股票被调整进入创新层或基础层或终止挂牌(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及时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在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该比例限制),其中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20%。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开放期内,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25.0%×中债-综合指数+65.0%×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1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30日证监许可[2020]1314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需承担新三板市场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终止挂牌的风险和精选层市场股价波动风险等。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申购为1元,追加认、申购每笔最低为1元。通过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申购,每笔最低为1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申购为100万元,追加认、申购单笔最低为1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不受上述认、申购最低的限制,单笔认、申购/追加最低为1元。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的限制。自2020年8月3日起调整直销柜台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以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为准。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9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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