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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星玉衡C(00529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292 |
基金名称 | 华富星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华富星玉衡C |
基金简称拼音 | HFXYHC |
设立日期 | 2017-12-1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164317.9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12日证监许可[2017]905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0%,本基金在开放期、封闭期前一个月以及封闭期最后一个月不受上述投资比例限制,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70.0%×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30.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封闭期内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12日证监许可[2017]905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万元。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8年12月10日起,通过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12月10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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