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茂A(00404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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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茂A(00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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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茂A(004042)

华夏鼎茂A(00404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4042
基金名称 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华夏鼎茂A
基金简称拼音 HXDMA
设立日期 2017-03-15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00065081.67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1日证监许可[2016]293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100.0%×中债-综合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2月1日证监许可[2016]293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通过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9年1月2日起,通过直销机构及上海华夏财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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