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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尊诚(0040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024 |
基金名称 |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泰保兴尊诚 |
基金简称拼音 | HTBXZC |
设立日期 | 2017-02-2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35509292.8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36号文予以注册。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36号文予以注册。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1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具有中等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过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3月10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3月10日起,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单只基金最低份额余额调整为1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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