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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300A(00387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876 |
基金名称 | 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300A |
基金简称拼音 | HB300A |
设立日期 | 2016-12-09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000450.0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63号文准予。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实现对沪深300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95.0%×沪深300指数+1.5%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63号文准予。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每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笔100元。通过直销e网金和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00元。自2017年5月17日起首次申购最低由100元下调至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下调至10元。自2017年11月10日起通过直销e网金及移动客户端、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由10元调整至1元,直销柜台追加最低身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单笔赎回份额由不得低于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至10份。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0日起销售机构最少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由10份调整至1份。自2017年5月17日起本基金最低持有份额调整至10份。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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